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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844-0960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

 

日期: 2018-01-26    来源:

  A844-0960宗地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石星路北侧,用地面积18980.93平方米,用地单位为深圳衣全球联合设计有限公司,该宗地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深规土BA-2010-0114号)。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。

 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,根据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现对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
  一、原要点

  1.用地单位:深圳市衡韵时装有限公司;

  2.地块编号:2012-02X-0001;

  3.用地面积:18981.01平方米;

  4.建筑高度或层数:厂房≤50米,宿舍≤70米;

  5.建筑物退红线:多层≥9米,高层≥12米;

  备注:

  1.本项目如须配建公共食堂,配套宿舍须采用太阳能热水装置;

  2.本项目宗地号A844-0269。

  二、变更后

  1.用地单位:深圳衣全球联合设计有限公司;

  2.地块编号:2012-03X-0001;

  3.用地面积:18980.93平方米;

  4.建筑高度或层数:≤70米;

  5.建筑物退红线:各侧按高度24米以上部分≥9米,24米及以下部分≥6米控制;

  6.机动车泊位数:250辆。

  备注:

  1.本项目宗地号A844-0960;

  2.机动车泊位数≥250辆;

  3.本项目如须配建公共食堂,配套宿舍须采用太阳能热水装置;

  4.本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;

  5.本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相关要求,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70%;

  6.本项目涉及农林及其他用地,不得在该部分用地地上地下兴建建筑物,在本宗地内按规划控制使用,且该宗地建筑退线须满足规划控制要求;

  7.本项目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,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。

  8.本项目建设应按照《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》有关规定执行,其他未标注事项应满足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,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(2018年1月26日-2018年2月1日)。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,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,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。

  网址:1.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

  (http://www.szpl.gov.cn/)

  2.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

  (http://www.ycgysm.com/)

  地点:1.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

  地址: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

  2.项目用地现场

  联系人:曹工,联系电话:23313915,传真:23335701

  附件:用地位置图

 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

  2018年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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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图.jpg